108學年度第二學期『申請修讀跨院系學程』注意事項
一、 申請日期:開學第一週至第四週 (3月2日至3月27日)。
暑期跨領域學分學程,另增第八週至第十週 (4月20日至5月8日) 受理申請。
二、 辦理方式:學生於校務資訊系統登入,點選【線上核簽管理系統】後填單,採電子傳簽方式辦理。系統使用說明詳附檔 <操作手冊>。
三、 依「學生修讀學分學程辦法」規定:學生須於開始修習學程之當學期提出申請,未申請通過者,雖修畢學程仍不予核發學程證書。
四、 本校推動暑期跨領域學分學程已於107年7月正式開課,歡迎工、管學院及生醫系同學踴躍申請。